乱世修仙:我以残阳血印拾尽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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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杉宗,东杉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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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q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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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杉宗东杉宗是《乱世修仙:我以残阳血印拾尽天下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许令河的石像鬼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,打在脸上像细小的针扎。我睁开眼的时候,天是红的,地也是红的,分不清是夕阳还是血。,像是被人用石头砸过。我撑着地面坐起来,手心蹭到了碎石和干草。四周没人,只有几具尸体歪在不远处,破布裹着的身子已经僵了,苍蝇围着转。他们的包裹散在地上,被撕开了一半,里面什么也没有。,有干掉的血痂。衣服还是那件粗布黑衣,腰上麻绳还在,草鞋少了一只。记不得怎么到这儿的,也想不起之前发生了什么。只知道不能在这久留。,土坡...
精彩试读
,沙粒打在脸上生疼。我沿着那条踩出来的土路往北走,腿还是软的,每迈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。手心黏糊糊的,干了的血块裂开,露出底下泛红的皮肉。天已经黑透,刚才那一阵喘息之后,身子总算稳了些。,可眉心那点热还没散。我记得最后那一刻——光落在刀刃上,血渗进皮肤,然后一股什么的往里渗透。不是疼,也不是*,像是有人在我脑袋里点了一盏灯,不亮,但能照见什么。,用袖口蹭了把脸。粗布擦过额头,带下几片碎皮和泥灰。呼吸慢下来后,耳朵开始清楚。风吹草动、远处野狗刨地的声音,甚至脚下蚂蚁爬过石缝的细响,全都贴着地面传过来。这不对劲,比平常听得太远。。,我靠着坐下,盘起腿,闭上眼。荒原的夜冷得快,衣裳贴在身上,湿汗转眼变冰。我不管这些,只盯着眉心那点余温,试着去碰它。。只有黑,还有风声。可我没动,继续守着那股热意,像守着炉膛里将熄未熄的炭。,夕阳的方向忽然传来一丝光感,明明天已黑尽,我却觉得有道微红的线横在天地之间。就在这线上,眉心血印轻轻一跳。,四周活了。
十步外,一只蜥蜴趴在石缝里,脊背上血管一寸寸蠕动,血流从尾根往头顶推,慢得几乎停住。它的四爪收拢,心跳一下接一下,间隔三息。我能“看”到那团热气,在它胸口聚成豆大一点红。
再远些,地下三尺,一条蛇盘在土洞中,体温比地低半分,血液缓行,冬眠前的最后一段蛰伏。它的头朝南,信子每隔七次呼吸才探出一次。
还有风里的东西——一只夜蛾掠过二十步外的枯草尖,翅膀振动带动气流,扰动了空气中极细微的热痕。我竟也能顺着这痕迹追过去,直到它落在一块焦木上不动。
我睁眼,又闭眼。再试一次,把意念压向那只蜥蜴。血印跟着沉下去,视野里的一切开始按热度分层:冷的是石头、死草;稍暖的是泥土、树根;真正发红的,只有活物体内流动的气血。
原来如此。
我不用杀谁,只要他们在死前进入我的视线,血印就能记住他们活着时的气息轨迹。而日落这个时辰,像是钥匙,能把这能力打开。
我睁开眼,望北。那边天际线隐约浮着一道黑影,连绵起伏,是城墙的轮廓。开服国都城,就在那里。
乱世要来了。我能感觉到。这种时候,没人会平白放过一个能活命的本事。我不去找事,但若有人持刀冲我来,死在我眼前——那他的气息、他的动作、他一生练出来的本事,就会变成我的。
我不动手,可也不推辞。
站起身,拍掉身上的尘土。草鞋底裂了口,走起来硌脚,但还能撑一段路。我调整了下肩上的剑柄,麻绳勒紧了手腕。
北方的路还长,天边那道城影小得几乎看不见。我迈步往前走,一步,再一步。
风从背后吹来,像催我快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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